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房地产开发公司,双方印花税如何缴纳?产权转移双方是否都安0.05%缴纳印花税,另房地产公司入实收资本是不是还要再缴纳一次?指出,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这样,根据文件规定,投资企业与被投企业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根据协议价的万分之五交印花税,办理产权证按件5元贴印花税。实收资本印花税税率是减半了,按照万分之二点五计算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如上所述,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一栋自用的办公楼,则并非自行开发项目。
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在在项目设计阶段,前期法律咨询费和商业咨询费,可以入开发成本吗?
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开发项目属棚改项目,前期已支付部分拆迁补偿款,后来房产公司收到住建局返还的部分棚改补偿款,请问收到的这部分补偿款是记入营业外收入还是冲减拆迁补偿费?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房地产的贷款做的土地评估费放进什么科目呢?土地评估费的入帐处理需要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进行分别处理: 1、企业因取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所发生的评估费用作为土地取得成本的一部分,应将其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 2、企业因对外融资而以土地使用权对外设定抵押所产生的评估费用,则属于企业的融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3、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是为了开发目的的,其土地评估费用作为土地取得成本,应计入开发成本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但现在已申请税务简易征收,请问现在会计核算有什么变化?请问实行简易征收时是不是我收到发票无所谓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和以前的账务处理都是一样的吗?我想搞明白的是:房产老项目实行简易征收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我公司现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我现在的账面处理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没有扣掉税金部分的金额,这样操作是对的吗?比如我公司购买办公系统软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为1万元,那我入账时借:管理费用1万元,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