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我公司临时外聘兼职人员,一天700元,当天付款,代扣代缴个税是0元。一周后我们再次聘用此人,也是700元,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合并第一次的700元申报个税,还是另外申报700元的报税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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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问的这个问题其实是问的是您扣缴个税是按次扣缴还是按月扣缴,这个主要分析具体情况,如果是只取得一次收入的,以取得这次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有人说第二单位的收入是兼职收入按劳务所得在汇算清缴时补扣个稅呢。怎样才能证明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呢?这种情况下,建议在一家公司发放和申报个税,不然需要自己汇算清缴。
针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一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一个月以上至一年,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那么,个人的股票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种说法对吗?这种说法不正确,首先并不是“不征收”,是属于征收范围的,就需要征收,只是根据各个情况对应暂免征收和征收。
对在1个月中既有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也有在临时出境期间由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合并计算当月应纳税,并按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后,从第6年起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则仅就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
请问2018年7月到8月这两个月(限定期间主要是怕又出新政策。。就是目前的政策而言),普通国企职工获得专利奖励,需要交个税吗?我记得省人民政府的是免税,那企业发的呢?您好,企业发的需要并入工资薪金合计计算个人所得税。
是的,需要给劳务关系人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从所得中扣除应纳税款并缴入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表
是否通过法人股东持股,主要看公司总体的安排。法人股东主要是用作资金运作的平台时适用,即利润由挂牌主体分配到法人股东,免企业所得税,该法人股东利用该项资金,再对外进行投资,此时不涉及中间环节的个人所得税成本。1)首先双方应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按股权转让协议的金额,双方都各需要缴纳印花税 3)法人股东对于股权转让应属于转让财产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4)暂时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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