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3%。一般纳税人按照13%开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按照3%征收率征收。
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0%。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3%。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您好!汽车租赁是指:将汽车的资产使用权从拥有权中分开,出租人具有资产所有权,承租人拥有资产使用权,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以交换使用权利的一种交易形式。从2019年4月1日开始,一般纳税人租车费增值税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