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仲企财税问答>税务合规指导>营改增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是否可以差额计算销售额?
问答首页公司注册(3913)公司变更(417)公司注销(539)公司转让(133)个体户注册(129)

营改增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是否可以差额计算销售额?

1位顾问回复491人看过

专业顾问回答

杨艳艳
杨艳艳服务年限:10客户评分:5.0 /5.0

资深税务筹划师向TA咨询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