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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取得工资,3500只能减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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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某员工从甲处取得6000元工资,甲处有其社保公积金,从从乙处取得3000元工资,计算个税是,甲处(6000-社保公积金-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乙处就是3000*10%-105,之后某员工在做汇总申报补缴税款(6000+3000-社保公积金-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请问老师,是这样吧?3500只能减一次,不能减3500的乙方要全额计算缴纳个税

专业顾问回答

袁蓉蓉
袁蓉蓉服务年限:7客户评分:4.9 /5.0

中级会计师向TA咨询

您好!

理论上是这样操作的。

但在实际工作中,在发放工资的时候,并不会去问员工是否是在两处取得工资,一般都会默认为在一处取得工资,扣减3500计算个税。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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