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问我公司租赁农村集体土地,用来搞文化旅游开发。这块土地是荒地。是否符合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到10年?也就是能否有合规的操作空间,谢谢!(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也就是说如果能开出证明文件,是不是就可以免税了?谢谢!
您好!
1.城镇土地使用税是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您看看您所使用的土地是否在上述范围内。
2.经批准,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所在首先看看是否经过批准改造使用的废弃土地,如果符末条件,则是可以享受上述减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