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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转让涉税问题

1位顾问回复961人看过

您好,请问有一自然人股东甲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权全部无偿给甲所控股的B公司,这样情况的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缴纳个所税

专业顾问回答

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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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判定及核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规定,个人股权转让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征税。

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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