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拟订A、B、C、产品库存按照100元单价均价根据收到客户的款项换算为客户库存数,但是三种产品成本不同,公司规定的三种零售价格也不一样,预收M客户货款10万元,当月销售A产品10件,B产品20件,C产品30件,请问当月收入是确认【A+B+C】销售*100单价?还是收入是确认A*零售价格+B*零售价格+C*零售价格 确认收入?
资料:喜达食品生产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50%的税收优惠,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0%,2019年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50万元,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50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6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05万元,发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7万元,发生销售费用38万元,全部为广告费,发生财务费用4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性资金300万元,期限一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发生管理费用29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0万元,为股东
个体户有公帐1,对公帐户上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记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2,有营业外收入题问,1.2产生的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收入经营所得(年度)申报时需要加上这两笔吗?
我公司为租赁行业,一次性收取了跨年度租金,已交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所属期均匀确认收入,税务局要求更正申报,所得税与增值税收入一致应该怎么调整填写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方面按期均匀确认收入是没有问题的。
据悉,因股权转让偷逃税款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江苏省尚属首例。检查人员确认,王某在股权转让完成并获得收入后,一直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2011年11月17日,因王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完全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徐州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王某做出了补缴税款的行政裁定。在被取保候审当日,王某提交了还款计划书,补缴税款1,045万元。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表示要积极缴纳尚欠税款,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产品的成本,从源头推导,很容易,料工费容易确认,但是从订单逆向推导,则由于存货管理的不系统导致成本计算发生困难。由于没有合适的系统,导致无法及时、快速、有效的计算某件货品或者某项交易的成本。如何建立财务分析系统?既然您已经明白问题的所在,就请尽快的去想办法改进。您所得这种情况,多半是出现在不正规的私营企业,两套账,为了应对税务局才反向推导,这样推导出来的结果没有丝毫的参考意义。
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率=应纳所得税额/营业(销售)收入总额*100% 营业利润税负率=应纳所得税额/本期营业利润*100%; 所得税贡献率=应纳所得税额/主营业务收入/100%;问:1.营业利润税负率和所得税贡献率计算公式的分母都是指本期应税额?谢谢 营业利润税负率分母是本期营业利润,所得税贡献率分母是主营业务收入。与税额无关; 实务中税负率可在税务机关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