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占性、不可转让性和有偿性。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松江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松江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专利权人对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起诉。
这是行业标准(工业标准)金山专利,提供给金山专利权人的巨大战略优势,同时意味着侵权人或被许可人支付的长期(潜在)许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