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是总机构的一部分,可以直接注销,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按原账面数并入总机构账下,不涉及流转税、企业所得税缴纳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 规定:“二、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二)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也就是说,分支机构应归属于总机构的税务局。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需要平掉账上的其他应付款,需要申报4月的报表还要做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这些都在电子税务局上可以操作,如果有退税可以申请退税后再进行注销,也可以放弃退税后直接注销。根据社保法规定,社保缴纳应该和您实际工资相对应,选择对应的基数。虹口做账工资和社保不符是不符合规定的。您可以拿着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到社保部门重新核定您的申报基数。
房地产子公司拟注销,如问题所述,账上的主要资产如果只是未售出的房子及门面,则主要的税务成本来自于该部分资产。房产出资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由于是房地产企业,同样涉及企业所得税。综上,贵公司需要结合房地产子公司、酒店子公司等主体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操作。学员你好, 如果股权发生了转移,那么股权是需要普陀变更的。
老师您好,我们想收购一家公司,本来想通过技术秘密转让的形式收购,但是科委不能定义为科技成果转化,所以享受不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购公司目前亏损2万,但是我们要拿300万去买,这样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太了,之后注销收购公司,成立我们分公司,有什么更好的处理方法吗?补充: 谢谢您,价格是我们订的,其实就是想给她300万,想让她到手,以后她再把300万投资回总公司。谢谢您,就是不知道怎么样能更好的做税务合规……您好,对于收购价格可以再跟对方谈一下。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条例原则规定了两项减免税优惠,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二是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给予减税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对税制改革以前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同意,可以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