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经营租赁发票时,能否在收取的租赁收入中将土地价款进行扣减? 怎样才能合理免税?具体操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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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目前在没有开始新项目的时间段,所取得的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加油票,物业费,办公费等),是否可以进入增值税进项税额中,待以后有项目后,可以抵扣?
2、 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自建不动产(加油加气站),再进行长期的经营性租赁,
1)、在自建不动产时,取得土地支付的价款,如何入账?这部分价款无法取得进项税票?(是进入固定资产,还是入无形资产?)
2)、开具经营租赁发票时,能否在收取的租赁收入中将土地价款进行扣减? 怎样才能合理免税?具体操作如何?
,原来的水电费是由我公司下属单位收取并开具地税发票,现在营改增后国税不让开具水电费发票,说我没有经营范围,那怎么办?您好,问题收悉,答复如下: 据我本人的经验来讲,超范围开具发票,税务机关一般不会过多干涉,一般是有工商局等机关进行管理。个人认为这个情况一定会解决的,这边不能增加经营范围,那边因无经营范围不能开发票,这个不太现实。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如营改增之前的自建项目,按简易征收进行处理,那进项税额是否应做转出处理呢?营改增之前,不动产尚未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贵公司收取到的自建加油站的评估费发票,不能够抵扣进项税额。贵公司当期按留抵税额处理不正确,需要结转至对应的成本费用科目。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之前,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不包括不动产,相应的不动产建设的设计、评估等费用,也不能抵扣。
您好,问题收悉,答复如下: 个人认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不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一次性全额抵扣,应根据当地税务机关政策确定。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序号 行业 差额计税 1 金融商品转让 按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 融资租赁 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4 航空运输业 销售额扣除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5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综上所述,购买该办公楼抵扣进项税,首先要成为一般纳税人才能抵扣。待用途改变,用于应征增值税业务或混用于免税业务和应征增值税业务的,可以抵扣进项税。综上,不仅要考虑抵扣进项税的问题,还要在熟悉各项政策的基础上,考虑税务稽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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