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之前预收房款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未计提,现在房款确认收入以前年度的营业税应该怎样分摊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按什么比例分摊。
如果建筑发票是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完成之后才来怎么办?但是廊坊市地方税务局掌握的口径则是这样表达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项目金额支付的截止时间,原则上以满足应清算条件之日起或者接到主管税务机关清算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
...... 根据以上规定,食堂买肉和海鲜的费用计入福利费,不影响工资。
据悉,因股权转让偷逃税款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江苏省尚属首例。检查人员确认,王某在股权转让完成并获得收入后,一直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2011年11月17日,因王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完全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徐州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王某做出了补缴税款的行政裁定。在被取保候审当日,王某提交了还款计划书,补缴税款1,045万元。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表示要积极缴纳尚欠税款,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一块地交由分公司开发,涉及哪些税收?最后清算的主体是哪个?一般此类业务涉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收主题为开发公司总公司。
特向老师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租金收入在营改增前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我们按照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对吗?因此,你司出租营改增以前的办公楼,可以选择5%简易征收。
有个税务问题请教下:我单位以一块土地使用权出资,对外投资入股,原来营业税是免税的,现营改增后,不知道是否要交增值税及附加,如何交?这块土地使用权是2006年购入,原价908万,现以评估价2993万入股,除了土地增值的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之外不知还要交什么税,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