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新成立一家劳务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劳务分包,在国税局核税时选择的是060803人力资源服务中的劳动力外包,6%的一般纳税人,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临时用工是不选择公司为其购买社保的,但公司又要把这部分工人工资作工资薪金处理,按3500作为个税的扣除标准,那么公司应当如何操作,政策依据?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只要属于因任职或者受雇而产生非独立劳动,则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老师您好,1:我们公司注册200万刚注册完毕就取出来归还借款了,我在做账时让他们写了借条附在附在记账凭证后,钱支走的名义是我公司借给某人。即使贵司有附相关的借款合同,也会有相关抽逃嫌疑。资金借出未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有可能会被税务局要求转为坏账损失,且相关损失不可税前列支。
老师好,请教一个税务实务问题。长期以往,账上形成了大量的其他应付款,但实质上公司并没有欠老板款项。现在公司希望规范财务核算,将其他应付款-老板核销掉。目前挂账200万左右,公司收入规模为5000万左右/年 两种方案请教老师,第一种将这200万全部申报无票收入,全额缴纳6%增值税,核销挂账的其他应付款。第二种是全额结转营业外收入,这样不用缴增值税,只缴企业所得税。这两种都存在风险,最正规的操作方法应该是修改以前年度申报表,补交增值税所得税及其滞纳金
需要平掉账上的其他应付款,需要申报4月的报表还要做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这些都在电子税务局上可以操作,如果有退税可以申请退税后再进行注销,也可以放弃退税后直接注销。根据社保法规定,社保缴纳应该和您实际工资相对应,选择对应的基数。虹口做账工资和社保不符是不符合规定的。您可以拿着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到社保部门重新核定您的申报基数。
现在可以直接在网上操作!5、用你的U盾签名,委托他人办理的办理人也需要签。
一个是关于运输合同。如果进行重新设计,是不是可以将柴油的进项纳入公司抵扣。我的想法是,将柴油做为我公司为提供运输企业的一项支出,在合同中列明按每吨多少钱予以定额供给,而车辆人员等有运输公司提供结算,这样我的运费进项每个月可以多得6%,这样操作是否可行?请帮忙看下,谢谢。拆分和不拆分,对于流转税而言没有改变。对于有企业所得税差异,或者是有地方财政补助差异的,可以通过该方式利用。同时需注意不同地区税务机关是否有各企业的税负要求,如有,分设公司反而可能增加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