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注册顾问向TA咨询
招待费是对外接待业务单位和个人而发生的吃、喝、用、玩的费用,它的消费主体是外单位的个人,而不是本单位的员工,目地是维护良好的外部公共关系。会务费是单位召开会议活动发生的相关支出。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等。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
按照现行的有关制度规定,“会务费”中如果能明确区分内容,属于就餐、住宿等一律作为“业务招待费”处理。业务招待费有税前扣除标准,会务费没有,合法据实列明的会务费,可以全额扣除。
会议费仅仅是指开会的费用,而会务费含会议费、资料费、餐费,甚至旅游支出等
全程督导 免跑腿 快速下证
资深会计做账 远离账务风险
全程代办,享税收和园区优惠政策
不必缴纳预提税,不必负担税收
根据落户需求匹配专属方案
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