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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在上海,从事管理咨询类服务,员工为夫妻2人,企业所得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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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在上海,从事管理咨询类服务,员工为夫妻2人,成本每年25万左右,预计今年收入500万左右,除3%增值税外,企业所得税这块如何做税务合规?谢谢!【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专业顾问回答

冯晴晴
冯晴晴服务年限:6客户评分:4.9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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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查账征收是按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来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贵公司采用查账征收方式,预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500-25)*25%=118.75万元。核定征收是按照收入或者成本费用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税率计算得出应税所得额,再乘以税率来计算,根据《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八条的规定,其他行业的应税所得税为10%-30%,贵公司按此种方法,假设按收入核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30%,则应纳企业所得税为500*30%*25%=37.5万元。因此,在贵公司成本较低的情况下,建议贵公司采用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部分地区对个体工商户采用核定征收政策更为优惠,可以考虑。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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