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一人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
1、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按照
个人独资企业,按个体工商户的方式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具体情况,可以有查账征收、核定征收等不同方式。
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操作。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1440141/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