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条件是:(一)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二)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三)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四)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从这一规定可知,技术服务是由技术持有人直接为技术需求方提供服务,不需要第三方的服务,即技术中介、技术经纪不属于技术服务的范畴,两者不存在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