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每月工资20000元,专项扣除费用6500元,首套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子女教育支出1000元,赡养老人支出1000元,杨先生还同时为几家提供劳务服务,取得多项劳务收入:提供技术咨询获得报酬8000元,给某合资企业提供翻译获得报酬20000元,到外地企业讲学获得报酬30000元问题:杨先生如何进行税务筹化呢?劳务按20%预缴稿酬按20%预缴同时有30%减征,年底汇算清缴个税基本没有可合规的空间
我公司石油技术服务单位,我方买进材料后,提供给甲方进行实验环保项目,至今还在实验阶段,发生的所有费用是计入管理费研发还是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材料费??与经营项目直接相关的成本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现甲公司要求旅行社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同样的业务,旅行社要想与过去营业税时获利不变,需要提价多少? 根据“36号文”附件二规定,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等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您好!杨浦办理营业执照和上海其他区没有区别(除了前海区),需要提供的资料也是一样的。 注册公司上海内资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是:法人股东、监事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U盾 希望可以帮...
某旅游企业,2016年5月主营业务收入106万元,同月支付给其他单位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21万元、签证费、门票、导游服务费16万元,共计63.6万元 借:银行存款10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6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6000 贷:银行存款636000 应交税费=60000-36000=24000 可以这样做吗??以上答复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产权已经转移,在会计,增值税,所得税都得确认收入。如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货物用于食堂等集体福利的情况,该货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企业,未满足销售货物相关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条件,因此在准则上不能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