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服务费形式支付给个独100万,个独开100万的发票给企业,公司和个独正当的合作往来,有合同、有发票、有现金流,三流合一,没有偷税漏税。个独提供的商务咨询、会务咨询、广告营销等服务。
项目描述: 我司与青海某企业签订的“5*130t锅炉烟气脱硝BT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青海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合同标的物为不动产。该项目以于2016年11月份通过业主、当地环保部门验收。 项目合作方式: 本项目以BT方式投资、建设、移交,双方认可的BT模式是指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项目投融资、设备技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并承担期间的风险。即乙方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并作为合同总承包单位组织建设,在乙方按约定将本项目逐台改造完成并经环保验收后,甲方在
因我司无轿车设备,员工经常开自己的车外出办事公司规定自驾车外出办公事,每公里报销1元的补贴,1、请问这个补贴是否需要开具加油发票,还是无票据直接报销?——如果无票报销,应作为补贴,计入福利费或者工资薪金,无论是计入哪个科目,其均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制度本身不违反税法规定,只要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相应纳税义务即可。但是很多税务机关要求此种情况必须有租车合同,发票等,相关的费用才能税前扣除。
贵公司发放给高管的薪酬,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均需缴纳个人所得说。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个人在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B领来客户,A负责签订合同,后续服务,收取佣金,两家按加盟协议分成。这样,B公司的人工费就涉及到所得税,会造成多交税。作为加盟关系,一定有一家是品牌提供方。第二种做法,是符合税法规定的。且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3万元是可以免增值税的,且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减免优惠政策。第三种办法明显属于违反税法和会计原则规定的,不应采纳。
2、公务用车、通讯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虹口合规就是通过不违法的手段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精心安排,尽量满足税法条文所规定的条件,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因此,有些合规形式上不违法,但是实质上却以逃合规收为目的,也构成了一种违法行为。采用合法手段少纳或不纳税的行为,称为“合规”;逃税指纳税义务人采用非法手段少纳或不纳税的行为。合规适用涉外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后者仅适用国内的税法规范。中国税务机关可以按照 再销售价格法等合理的方法对该定价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