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是一个一般纳税人的有限公司,物业行业,近期按上级要求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后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都有了变化,我单位固定资产都是一些电脑、空调之类的,因价值不高,当时都没有预留残值,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的折旧,而且有部分都已经计提完了。您好,应按照评估后的原值重新计提,而不追溯之前的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适用未来适用法。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老师您好,继上次咨询完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后折旧金额处理后,又遇到新的问题,我单位使用用友财务软件,有些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现在评估后原值增加,累计折旧减少,又出现了净值,可以继续计提,可当时定的使用年限60个月,已计提折旧60个月,软件不在计提,我只有增加年限才行,是继续在60个月基础上增加还是按目前月折旧金额,净值几个月计提完设置几个月, 您好,如果软件要求一定要在增加年限的基础上才能继续计提折旧,个人认为前者比较合适。
会计折旧可以按照评估价进行折旧,税务方面的税前扣除折旧只能按照历史成本进行折旧,二者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老师,我去年把政府无偿划拨的二手车以评估价入到资本公积里了,是不是该入到营业外支出或递延收益里,二手车提了折旧4年折旧,汇算清缴时我把去年车的折旧调增了,我怎么处理成正确的。谢谢,求指教 您好!从税务处理上,无偿划拨应计缴企业所得税。相应的折旧允许税前扣除。
对设备进行评估,按《资产评估操作规范》的第五十四条规定,一般采用成本法进行。成本法原理 成本法评估机器设备是通过估算全新机器设备的更新重置成本,扣减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确定机器设备评估价值。
我公司与A国有企业同属于某政府的国有企业,A公司在注销前将部分使用过的车辆移交我公司,这一项业务是否可视为我公司接受固定资产捐赠。补充: 但是由于A公司使用的折旧年限为6年,我公司的财务制度规定车辆的折旧年限为10年,这就导致了账面价值入账比公允价值低了很多,我公司入账是否需要以公允价值(评估价)入账?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收到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时,账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贷:资本公积——无偿调入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