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我想请教一下,税务局稽查时,查出我们少交了印花税,我现在做1.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应交税费2.借记利润分配的未分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借记应交税费贷记银行存款。我想问下还用不用考虑所得税了呢?
您好,
要考虑计缴应花税年度所得税费用。在2中,补一笔,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然后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余额冲未分配利润。
以上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我认为,上年应预提而没预提,可以按错账调整,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一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的税贷:银行存款是这样吗?我也有看到有同事直接用 未分配利润 取代所的税费用科目,虽说不上哪里错了,但也总觉得哪里怪怪的,所以想确认一下,标准的会计分录是怎样 您好!
根据上述规定,节日发放得购物卡,或者现金形式发放得红包过节费,不属于国税函[2009]3号列举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范畴,按照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发放的节日福利,符合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五大原则的,应作为“合理工资薪金”处理,代扣代缴所得税,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税要求房地产企业分析2015年度写自查报告, 应对:企业所得税特殊模板-利息支出异常。由于现在已经被要求提交自查报告,此时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应该认真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核查,错了就要主动承认,该补税也要积极按照税务局要求补税,补税的话只有滞纳金而不会罚款的。
对于所得税来说: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第二条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本期缴纳的增值税=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 您好: 借款无力偿还,按照视同向投资者分配股利缴纳个人所得税。借款还是那个借款,不需要进行处理。
企业债务的利息费用可以在税前利润中扣除 。怎么能算作利润呢 你好,是指利息可以在税前利润中扣除,不是加在利润上的。
目前企业列支在促销费用科目,正常税前列支。是否需要视同销售调增应纳税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交际应酬、市场推广或销售,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基于本文件规定,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外购物品赠送给用户确实属于应当视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