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按照实际税率开具。销售免税饲料、农机,适用免税政策的,税率为0,适用13%的,税率选择13%。下面的规定供参考: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若干管理事项的公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
纳税人发生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开具增值税的普通发票,其中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率”栏选择“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内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7号):
(四)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机动车,通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开具时应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选填“0”,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自动打印显示“***”,“增值税税额”栏自动打印显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不含税价”栏和“价税合计”栏填写金额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