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仲企财税问答>税务合规指导>土地转让是否可以扣除购入成本,按照适用税率11%,缴纳增值税呢?
问答首页公司注册(3913)公司变更(417)公司注销(539)公司转让(133)个体户注册(129)

土地转让是否可以扣除购入成本,按照适用税率11%,缴纳增值税呢?

1位顾问回复542人看过

的土地,直接转让,是否可以扣除购入土地买价(购入成本)之后,按照适用税率11%,缴纳增值税呢?谢谢。

专业顾问回答

冯晴晴
冯晴晴服务年限:6客户评分:4.9 /5.0

高级会计师向TA咨询

招拍挂取得的土地,不能够直接转让,需要开发一定程度才转让。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开发之后再转让的,按照转让不动产处理,房地产企业和非房地产企业分别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18号)、《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规定,相应的地价款可以凭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扣除。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