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处理,“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因此,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出现借方余额时,该期不需缴纳增值税,该借方余额即反映为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老师月未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稅借方,那这个借方余额怎么处理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借方可以抵减其他项目计算的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稅贷方金额,按照贷方余额缴纳增值税;如为借方余额,可以结转以后期间抵减应纳税额。贵公司采用的是简易计税方式,项目所在地就地预缴的增值税,和总机构计算申报的增值税金额相等,如果是在征期预缴增值税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当期已计提该项目相应的增值税,两者会相互抵减,不会因此出现借方余额。
请教老师,2018年12月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为3万元,因为以前年度亏损计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借方余额为10万元,现在盈利了,是不是要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录如下: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3万*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万*25% 是的
请问老师:当月有进项税额转出4千元,这样本科目有贷方4千元余额。如果转到未交增值税,那么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就是10.4万元,和增值税申报表上的期末留底又不一致了。我应该咋做正确那?需要转出的,只是如果期末有留底的话,不需要结转未交增值税。
但是也有朋友是每月把进项、销项对冲转出未交增值税。
老师,请问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增设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这样预交的增值税就不放在应交税费-应增值税栏目,那么在当月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时候,是根据什么科目的贷方余额来计提呢?
表示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