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人合伙人投资于多个符合条件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可合并计算其可抵扣的投资额和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财税〔2015〕116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和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三)个人从非“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取得的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本,应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实施转增的企业应及时代扣代缴。
杨先生每月工资20000元,专项扣除费用6500元,首套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子女教育支出1000元,赡养老人支出1000元。杨先生还同时为几家公司提供劳务服务,取得多项劳务收入:提供技术的获得报酬8000元,给某合资企业提供翻译获得报酬20000元,到某外地企业讲学获得报酬30000元。对于工资超过14500的部分,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纳税。这样可以将税负控制在3% 对于劳务报酬所得,可以要求按照月度平均发放,这样可以避免被代扣代缴的税费过多,来年退税过多,损失时间价值和机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