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你有没有接触过股权投资企业,请问私募股权公司11月收管理费,收1年的钱,这个金额能分期确认收入不,还是说一次性确认收入,有没有相关政策文件,谢谢老师。
虽然没有做个您说的企业,但是您的问题具有共性,其他行业企业也会遇到该类问题。
一次预收一年的服务费,关于收入确认的问题,要分会计和税务两个方面。会计方面,按照权责发生制,当然应该是分月确认收入,不多说。
税务方面,准确的应该是纳税义务确认,又要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因此,您们的业务在预收款项时不用一次性确认收入;但是,如果在收取款项时开具了发票,则必须一次性申报纳税。
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处理一致,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月确认收入,即便是一次性开具了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