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公司的高管总是有非常多的报销费用,尤其每次出差回来之后,包括车费、餐费、酒店洗衣费等费用多且繁杂,而且发票也通常是拿一些别的发票来充的。那么,从企业税务管理角度,这里是否会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在营改增之后,仅从发票角度来看,会不会有额外的税务风险?
公司出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属于与企业经营相关的费用,如车船费、餐饮费、住宿费等,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报销,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符合生产经营常规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符合三个基本原则: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真实性是税前扣除的首要原则,要求纳税人提供证明支出确属实际发生的合法、有效凭证。具体来说,车船费、住宿费应取得正规发票,餐饮费可依据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给予定额补助,一般来说补助标准不应高于当地政府、国有企业出差人员补助标准。营改增以后,餐费不能进项抵扣,住宿费如取得增值税专用票,可以进行抵扣。防范风险一是在于发票合法;二是在于费用支出合理、真实。三是要证明出差业务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