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汇专利检索系统小窍门——支持7国语言查询为了满足国外用户的使用需求,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南汇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在原有中英文版本的基础上,新增了7种语言版本,分别为俄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德文、阿拉伯文、日文、法文,这7种语言版本的系统早在2015年4月27日正式上线运行。7种语言版本的系统上线后,使用这些语言的国外用户通过该系统,可以使用系统中提供的所有专利检索与专利分析功能,并随时掌握系统版本升级和数据更新的最新情况。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已经在原有功能基础上增加了一站式检索、药物专题检索、钻取检索、钻取分析、专利运用平台以及多国语言版本等多项业务功能。
我国《虹口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虹口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的规定执行。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
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巴黎公约途径
直接向外国国家或外国政府间专利合作组织设立的专利主管机构提交专利申请,应当事先向专利局提出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
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的文件应当包括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和技术方案说明书。请求书和技术方案说明书应当使用中文,请求人可以同时提交相应的外文文本供审查员参考。技术方案说明书应当与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内容一致。
首先在中国递交中国国家专利申请,而后拟向海外提交专利申请,请求人可在提交中国专利申请的同时或之后提交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请求书。
如果选择之后提交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请求书,申请人只需提交保密审查请求书,注明在先申请的申请号,无需提交技术方案说明书,但仍需要注意,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的内容一致。
在提交中国专利申请的同时提交保密审查请求可以缩短获得保密审查结果的时间。
PCT途径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PCT国际申请,即视为同时提出了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请求。所以便不需要提交单独的保密审查请求。由于不需要单独提出保密审查请求、并且不会因保密审查程序而耽误向国外提出申请的有效时机,PCT途径的专利国际申请与巴黎公约途径相比更加方便。
通常如果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即意味着保密审查已经完成且该申请的技术内容不需要保密。
如果未选择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而向作为PCT受理局的外国国家或外国政府间专利合作组织设立的专利主管机构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则需要首先向中国专利局递交一份保密审查请求和技术方案说明书,技术方案说明书应当与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内容一致。
并且在被认定为不需要保密或者等待保密审查周期结束以后,才可以向作为PCT受理局的外国国家或外国政府间专利合作组织设立的专利主管机构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专利国际申请。
其申请日会发生延后,也就增加了因为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而不被授权的风险。但若放弃保密审查,则在该外国专利申请通过PCT途径进入中国时,对应专利申请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会因为受专利法二十条的约束而不被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