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课题)责任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责任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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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课题)知识产权工作实行项目(课题)责任单
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课题)组长负责制;因未履行本规定提出的义务,造成知识产权流失或其他损失的,由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单位根据本规定追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课题)组长的相应责任。
参与项目(课题)实施的研究和管理人员应当提高知识产权意识,遵守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协助做好相关知识产权工作;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例如,甲与乙于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您好,建议可以先处理异常;再虹口变更股权。
据悉,因股权转让偷逃税款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江苏省尚属首例。检查人员确认,王某在股权转让完成并获得收入后,一直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2011年11月17日,因王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完全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徐州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王某做出了补缴税款的行政裁定。在被取保候审当日,王某提交了还款计划书,补缴税款1,045万元。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表示要积极缴纳尚欠税款,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科技型小公司,执行小企业准则。立项的研究项目大部分已经形成专利或软著,但研发费用已全部费用化进入当期损益。根据我查到的资料,应该是没有规定不允许全部费用化的,但如果没有资本化的支出就没有办法形成资产,已经取得的知识产权可以不形成固定资产么?(以上提到的专利软件等都是公司主营产品使用,并不是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按照会计准则,可以全部费用化。
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人权利的限制性规定集中体现在《专利法》第62条规定中。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情况下实施了以下某种行为的,不视为侵权。同时,对专利权人的权利进行这一限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利益也是有利的。因为临进过境的交通运输工具为自身需要使用有关专利,通常对专利权人利益造成的的损害是微乎其微的。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施工单位,每月给项目人员发的伙食费,是否要算在工资里一起缴纳个人所得税,他们不愿意交伙食费的个税,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方法 现金发的必须要与工资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想不交个人所得税,您们只有建立一个伙食团,提供免费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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