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销活动中,有时候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是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情况下,只需要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根据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纳税人代替纸质合同使用的电子邮件、电报、传真等形式的订单,是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各方责任的常用业务凭证,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因此,非纸质的订单也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我是按12个月算还是按签订合同年限计算印花税,比如房租合同总共签订3年; 举例2:我公司的购销合同不是每单都签合同的,只是确定单价后,以后根据这个金额采购或销售,但基本是没有合同,会有采购订单,那我是根据实际采购订单金额计算印花税吗?因此,房屋出租,按合同签定房屋出租金额计算印花税,一般在房屋出租合同时,应约定租赁期限、月租金、合计租金等条款,因此,计税依据应为总金额。购销合同如果暂时没定采购金额的,一般先按5元贴花,金额确定后再按实际金额计算应缴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