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仲企财税问答>税务合规指导>外管证开出后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同时需要缴企业所得税吗?
问答首页公司注册(3924)公司变更(418)公司注销(540)公司转让(133)个体户注册(130)

外管证开出后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同时需要缴企业所得税吗?

1位顾问回复674人看过

我们公司是一家建筑企业,项目施工地大部分是在外地,需要开具外管证,我想问一下在项目地预缴增值税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专业顾问回答

杨艳艳
杨艳艳服务年限:10客户评分:5.0 /5.0

资深税务筹划师向TA咨询

在项目地预缴增值税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一、实行总分机构体制的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应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以上答复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