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申请条件:
①企业为在江苏省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②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③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④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⑤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⑥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⑦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⑧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加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库应申请流程:
①企业申报。向所在设区市科技部门提出入库申请。
②专家评审。各设区市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入库推荐名单并报省科技厅。
③公示与入库。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对拟入库企业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培育期为三年。在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予以出库;三年期满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调整出库,且不再受理入库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