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留用的技术转让收入的使用,由单位自行确定,上级领导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不得抽调和限制。转让技术的单位应当从留用的技术转让净收入中,提取百分之五至十作为第四条规定的奖励费用,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分配,本单位或其他有关部门不要干预。此项费用不计入本单位的奖金总额。
据悉,因股权转让偷逃税款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江苏省尚属首例。检查人员确认,王某在股权转让完成并获得收入后,一直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2011年11月17日,因王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完全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徐州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王某做出了补缴税款的行政裁定。在被取保候审当日,王某提交了还款计划书,补缴税款1,045万元。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表示要积极缴纳尚欠税款,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1.6月份办理登记一般纳税人,当月生效,6月份按一般纳税人计税规定计算,4-5月实际经营期俩月20万以下销售额才可享受免税政策,该单位不符合免税政策。提问: 该公司4.5月份按小规模交税,6月份按一般纳税人交税,那么7月份报税的时候要填写2个增值税申报表,交2次增值税和附加税吗?
贵公司销售空调一并提供安装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而不是兼营,安装服务也一并按照货物销售缴纳增值税,相应的,如果是请外部安装单位为贵公司提供安装服务,贵公司可以向该单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发生退货的,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B领来客户,A负责签订合同,后续服务,收取佣金,两家按加盟协议分成。这样,B公司的人工费就涉及到所得税,会造成多交税。作为加盟关系,一定有一家是品牌提供方。第二种做法,是符合税法规定的。且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3万元是可以免增值税的,且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减免优惠政策。第三种办法明显属于违反税法和会计原则规定的,不应采纳。
对于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有不同规定,问题描述背景不清晰,无法判断贵公司当期的做法是否正确。具体操作方法可以查看: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1144346/content.html 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2、增值税汇总纳税 增值税汇总纳税,需要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之后,才可以汇总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
申请人在申请专利前,应检索相关的专利文献,看看该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与实用性,以免提出申请后不能获得专利权;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按专利法规定应向专利局提交相关的参考资料,包括专利文献。许多发明是从他人的发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或者从中获得启发、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