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月申报的印花税都是以含税销售额作为缴税依据,不应该是以不含税销售额吗,采购立的合同不用缴税吗
我们公司开票都是开给总公司,总公司在开票给客户
您好。
1、如果合同是标注不含增值税的价款,印花税以不含税金额计算。
2、如果合同只注明含税总金额,则印花税以总额计算。
上海税三[1994]15号:凡是签订的订货合同,分别填写价款、税款的,仅就价款数额计税贴花。
沪税地[1993]1O3号:对购销合同的贴花,均以合同记载的销售额(购入额)不包括记载的增值税额的金额计税贴花。
辽地税行[1997]321号:实行新税制后,有的购销合同含有增值税。对此类合同,凡是能够将价款、税金划分清楚的,按扣除增值税后的余额贴花;划分不清的,按全部合同金额贴花。
芜地税函〔2012〕313号:营改增纳税人采用核定方式征收印花税的,其印花税征收的计税依据根据纳税人不同性质应税凭证对应的含税收入分别核定,核定比例仍然按照市局《关于印发芜湖市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芜地税〔2009〕108号)确定。
采购合同也需要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