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专利过期了该怎么办?发明杨浦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期间需要交年费来维持专利,专利年费未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此时专利权人可以在自收到通知书2个月内,按时缴纳专利年费、25%的滞纳金、1000元专利权恢复费,即可递交恢复权利申请。
在企业的融资阶段,主要涉及到企业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其中非金融机构间的借款分为企业与个人股东间借款。企业向民间高利贷融资、关联企业间借款等3种融资方式。
我专门去了工商局咨询,就想着每次股东的钱分次计入实收资本以后也不用还了,可是工商局的人说我们约定的是2039年1月1日是出资日期,只能一次性出资和验资,如果是这样的话平时借股东的钱就不能计入实收资本了。请问老师:1.没有经过验资可以计入实收资本吗?现在实收资本已经不是工商登记事项了,其变更无需到工商进行变更。只是实际业务是入资款,就可以计入实收资本,只是以后公司上市或需要审计等情况,可能会需要补充验资报告。计入其他应付款,税务可能认定为借款,有可能涉及借款的相关税费。
您好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股东个人向企业借款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风险,所以年末要及时归还。以上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甲公司目前由法人股东A和B 持有,现在C 公司想以增资扩股的方式进入甲公司,与A B两公司合作开发甲公司尚未开发的地块。在合作开发项目中约定,待地块开发手续审批流程完成,甲公司向A B股东预分配利润,如果当时账上资金不够,将以股东个人借款形式借给公司进行预分配。预分配利润后,股东A B将不再享有该地块开发项目的日后收益。请问老师,这种预分配利润符合公司法规定吗?有的话,麻烦老师说明。您好 如果公司没有未分配利润,不能这样分配,否则违反公司法,并且借款年末未还要交个得税。
我们公司的母公司在美国,母公司有一家像我们一样的公司在香港,现在因为没有业务了,我们打算关闭香港公司。在香港公司的账上有应收中国公司五百万的款项,应该是当年香港公司帮中国公司代付的员工工资等。中国公司可以和香港公司拟定一个协议说因为香港公司要关闭,所以债务关系一笔勾销吗?还有按照香港记账公司的建议,他们建议把香港公司对中国公司的应收账款转移到美国母公司,所以就变成了香港公司对美国公司的应收账款,这样做对中国公司有什么税务风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