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你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所以完全发生在国外的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但现在已申请税务简易征收,请问现在会计核算有什么变化?请问实行简易征收时是不是我收到发票无所谓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和以前的账务处理都是一样的吗?我想搞明白的是:房产老项目实行简易征收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我公司现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我现在的账面处理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没有扣掉税金部分的金额,这样操作是对的吗?比如我公司购买办公系统软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为1万元,那我入账时借:管理费用1万元,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多少?第一个问题,贵公司经营性租赁办公场地,用于办公用途,不属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贵公司自行装修,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至于抵扣的税率,要看提供装修方式选择一般计税方式还是简易计税方式,如选择一般计税方式,对方应向贵公司开具11%的建筑服务发票,贵公司按11%抵扣进项,如对方选择按3%的简易计税方式,贵公司按3%抵扣进项。
有个税务问题请教下:我单位以一块土地使用权出资,对外投资入股,原来营业税是免税的,现营改增后,不知道是否要交增值税及附加,如何交?这块土地使用权是2006年购入,原价908万,现以评估价2993万入股,除了土地增值的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之外不知还要交什么税,谢谢!
B领来客户,A负责签订合同,后续服务,收取佣金,两家按加盟协议分成。这样,B公司的人工费就涉及到所得税,会造成多交税。作为加盟关系,一定有一家是品牌提供方。第二种做法,是符合税法规定的。且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3万元是可以免增值税的,且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减免优惠政策。第三种办法明显属于违反税法和会计原则规定的,不应采纳。
你好老师 我公司向境外一家公益组织支付会员费,对方为我方提供技术上的服务请问:1、这个业务属于捐赠吗?可不可以算做一般支付?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
老师好,请教一个税务实务问题。长期以往,账上形成了大量的其他应付款,但实质上公司并没有欠老板款项。现在公司希望规范财务核算,将其他应付款-老板核销掉。目前挂账200万左右,公司收入规模为5000万左右/年 两种方案请教老师,第一种将这200万全部申报无票收入,全额缴纳6%增值税,核销挂账的其他应付款。第二种是全额结转营业外收入,这样不用缴增值税,只缴企业所得税。这两种都存在风险,最正规的操作方法应该是修改以前年度申报表,补交增值税所得税及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