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没有法律说明需要转出,则就不需要转出,其实就是固定资产正常的清理损耗,是不会涉及到进项税额转出的。
固定资产达到全用年限而报废,但折旧计提完毕 ,未发生损失,就不存在清单申报的问题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八条规定,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根据文件第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正常报废应以清单申报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食品过期报废,增值税进项要不要转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对已过保质期而未霉烂变质的产品进行处理不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范围。
您好 我们是生产纸箱包装产品的,因一批订单改版我们生产出来的纸箱需要报废处理,纸箱卖废纸处理,因生产这批纸箱用的原料的进账税额不需要转出
我们公司生产过程中报废了20吨原材料,目前公司还没有确定是工人操作还是原材料的问题。这20吨原材料我们需要从成本里冲出,请问要做什么处理?需要进项转出吗?如果是管理不善造成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如果是非正常损失,比如自然灾害导致的,就不需要进项转出。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因此,只有管理不善原因才需要将进项税转出。公司的老包材报废,不知是属于什么原因,如果属于管理上的原因导致的报废,则应按照管理不善将其进项税转出。如果因购买的包材应规格型号无法用于生产的产品,则也可以归结到生产管理的原因。根据实务经验,类似于这种存货报废的情形,一般按照管理不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