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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税收合规及涉税风险防范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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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税收合规有许多成功的例子,但也有许多失败的教训。税收规划,像"企业"的其他财务管理决策一样,是一个风险和收益的时间。规划失误会给纳税人带来管理秩序的混乱和经济利益的损失。导致企业宝山税收合规失败的因素比较多,但归纳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我们几个问题方面。

税务合规一是合规方案的局限性。税收合规的目的不仅在于使企业税负最小化,而且在税收限制的市场环境下,使企业的税后利润或价值最大化。一些规划方案在某一部分、某一产品、某一税种、某一环节都是成功的,但从企业的整体利益和所有应交税费的角度来看,企业的价值和利润并没有最大化。

比如:安是一家大型白酒生产集团,为了降低白酒的应税价格,少交消费税,公司集团进行了纳税合规。决定实行"产销分离"的经营模式,分为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承担所有产品对外销售。按照构成税价将商品销售到销售的公司,并按此价格计算并缴纳消费税,这也符合规定。但事违人愿的是,甲公司由于价格很低、费用支出较大,出现了2000万元亏损。销售公司低价购进,市场价出售,毛利较大,费用较少,年终利润4000万元,要缴纳所得税1320万元。从整个集团来看,它省了一部分消费税,却缴纳了巨额所得税。这样的税收合规确实值得深思和深思。税收合规必须着眼于大,从小做起,统筹考虑,统筹推进。

二是对他方利益的侵害性。有的企业,为了能够实现学生自身发展利益最大化,在税收合规上采取有效措施,将税收负担转移或转嫁到与其生产管理经营活动有关的企业和消费者身上。

例如:丙为磷矿开采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磷矿石200元/吨,运费80元/吨,按照混合销售的规定,应全额征收增值税,并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每吨可抵扣进项税额为:(200+80)÷113%×13%=32.21(元)。丙经过企业税收合规,成立了一个独立会计核算的运输管理公司,为购买方承担运输工作任务,并直接开票收款。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购买方可抵扣进项税为:200÷113%×13%+80×7%=28.61(元),比以前少抵扣32.21-28.61=3.6(元),很显然,丙企业受益,购买方每吨矿石少抵扣了进项税。由于矿石需求量大,对买家利益的影响不可低估。在买方的强烈抗议下,一方的税收计划被迫中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非常激烈,这种通过降低他人利益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法是不可行的。

税收合规是一个新课题。只有充分把握业务流程、税收政策、规划方法、会计处理等关键环节,兼顾规划主体、客体乃至第三方的利益,紧密结合企业实际,精心规划,认真实施,税收规划才能取得圆满成功。

三是操作过程的复杂性。税收合规是一种通过宏观经济决策。企业所有的经营活动和流程最终都要反映在会计主体中,因此纳税人也应该善用会计处理手段,将税收合规的内容恰当地反映在会计处理中,以便最终减轻纳税负担。

有的企业税收合规,从理论上讲是可行的,但在中国实际操作中,需要通过改革内部管理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增配财务分析人员、加强学习过程可以控制,甚至我们需要改造产品安全生产工艺等,增加了一系列的边际支出,往往大于合规的收益,得不偿失,使税收策划产生负效应。

税收规划还应贯彻地方条件、简单适用的原则,在税法范围内,在可操作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税收规划,稳步组织实施,争取取得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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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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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律法规列为销售,有的构成会计销售,有的不构成会计销售,容易漏报或误计税款案例。特别是不构成会计销售的应税业务,如:将自产、委托加工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加工品、委托加工品或购进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加工品、委托加工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加工品、委托加工品、购进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由于这些业务不构成会计销售,在会计核算中不需要按入账科目核算,而是直接按成本转帐,容易造成漏计或错计税款的问题。

检查时,可以先检查“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原材料等账目,查看其信用记录,抽查相关会计凭证,核对账目的对应关系,判断是否存在构成会计销售的销售行为。然后,根据库存的下落,核对相关凭证,核实其纳税计算,就可以找出是否存在问题。

常见的错误数据类型企业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存在漏记销项税额;二是按成本价进行计算,少计销项税额;三是与进项相关税额相混淆。

1、非应税项目使用自制商品,省略销项税。

例:在检查某生产企业的纳税情况时发现,企业在10月份为在建的企业项目使用了一批自制商品。实际成本为8.5万元,出厂价为1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 。至检查日,在建项目工程技术尚未完工。

企业原来的会计处理是:借款:在建项目贷款85000:存量货物? 85 000?

分析:企业在建项目使用自制商品不视为销售待遇免征增值税销项税

补计销项税额=100 000×17%=17 000(元)

另外,该企业在计算技术企业进行所得税时,应作具体如下结构调整:计税基础收入100 000元,计税项目成本85 000元。应增加该项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100 000-85 000=15 000元(调整表,不调整账户)

2、将自产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减少销售税。

例:在检查某生产企业的纳税情况时发现,十月份,企业以福利的形式给这个企业职工发放了一批自制商品。货物实际成本18000元,出厂价20000元,增值税税率17%。企业的原会计处理是:

借方: 福利金? 21060?(17%+1)18000

贷:库存商品 18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

分析:企业使用自制商品为员工提供个人福利,销项税额应按同类商品的售价或组成计税价值计算。但这种情况下,企业是按成本价计算有误,产品税少。

补计销项税额=20 000×17%-3 060=340(元)

借:应付职工福利费? 340

贷项:应纳税额 - 应付增值税(销售税金额) 340

此外,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应调整如下:

税收为 20,000 美元,税成本为 18,000 美元。

该项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增加:20000-1800亿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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