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老师,我们单位是个人独资企业,可否跟其他企业或个人注册一个销售公司,我们占60%,如果可以的话,涉及到的税后利润分成,我们个人独资企业还应缴个人所得税吗?
您好!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和其他企业或个人共同注册成立公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涉及的利润分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