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想请问一下,前段时间新的政策出台,说从今年1月1号开始购入单价不超过500万元的机器设备可以一次性全额抵扣,想请问一下,这个机器设备有没有什么其他的规定,是必须要是研发设备还是所有设备,还是特制某些行业?还有如果可以抵扣的话是不是指在机器设备购入当月所有的折旧都可以一次性提了?如果一次性全部计提的话,那么不是会使当月生产成本超高吗?就会导致产品成本不符合实际,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呢?您好 不限制行业和是否为研发设备,会计上按规定计提折旧,税务上汇算清缴一次性扣除。
1.6月份办理登记一般纳税人,当月生效,6月份按一般纳税人计税规定计算,4-5月实际经营期俩月20万以下销售额才可享受免税政策,该单位不符合免税政策。提问: 该公司4.5月份按小规模交税,6月份按一般纳税人交税,那么7月份报税的时候要填写2个增值税申报表,交2次增值税和附加税吗?
我公司5月1日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为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于4月份购买了金税设备,含服务费合计820元,发票上盖有不需认证全额抵减的章。请问一、4月我公司如何做帐?当时是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抵减?小规模期间发生的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5月1日以后的可以正常抵扣申报。
关联方出售机器设备给我司,开票金额是按账面残值+全额运费及修缮费,但后续因高管有意见,认为运费及修缮费应该双方各出一半,现要求关联方开立红字发票折让,但对方回复固定资产无法开立红字发票 。您好,此种情况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无特别指明,固定资产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我司有海关监管期内的设备,由于市场原因要退运出口,卖给第三方。请问: 1、退运出口后,最终买家实际支付的金额比退运报关单金额少,外管怎么核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出境的原进口货物不予征收出口关税。A公司需退回至关联公司的原材料的进口时间已超过1年,不符合退运的条件,进口时缴纳的关税不能退回。
老师们,大家好,根据国税局的规定,税控设备和浩天报税软件都可以全额抵减实际的增值税吗 税款设备抵减增值税,必须是首次购置且在列举范围内,浩天报税软件不在范围内,不能全额抵扣增值税,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进项部分进行抵扣。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 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