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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分公司需要哪些特定条件
1.分公司的注册项目包括:
名称,营业地点,负责人和业务范围。 此外,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
2.登记:
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其次,应提交以下材料以建立分支机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注册上海分公司:分公司是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和股东,只有一个负责人,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注册时间:7个工作日左右。
注册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分公司的公司名称(格式:总公司名字+上海分公司);
2.分公司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租赁合同(承租方一定要是分公司的负责人或总公司)。
——2无偿使用证明(我司提供)。
——3地址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房产证整本复印件和房栋身份证复印件或街道办办理的场地使用证明。
3.总公司法人和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话+邮箱;
4.总公司最新章程复印件每一页加盖总公司公章+骑缝章(扫描成照片);
5.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扫描成照片);
上海注册分公司的流程:首先进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务服务——开办企业一网通——我要办企业——扫码登录进去填写注册信息——上传分公司负责人、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照片、总公司电子营业执照——提交工商审核+刻章备案(5-7个工作日左右)——领取营业执照和章——做税务报到,核定税种,建立账本账套,每月按时申报税务——每年的5月31日前要申报上一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叫税务年报,6月30日前申报上一年的工商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