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票据金额必须是确定的金额,如果票据上记载的金额是不确定的(如100万元以下),票据无效。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请问:我司这个月有10万技术免税销售额和20万离岸免税销售额的业务,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如何填写?为什么将金额输入“免税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后“免税额”金额为0 1、“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等于零的情况有可能是进项有留抵,故不存在免税额。
同时被许可人还不能擅自将自己享有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也不能禁止著作权人将同样权利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在相同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除非被许可人享有的是专有许可权并附有从属许可的权利。
财务收到税票开票日期是2016年5月28日货物名称劳保用品,但是财务实操中到2016年7月28日都没有看见入库,碰到这样情况怎么处理,财务又缺少这样费用品想做进去,怎样处理合理税法,又能做进去 你好,看来几遍后终于明白意思了。从内控角度,应首先查询该劳保用品,是取得了发票,对方未发货,还是已经入库了但未做记录,还是丢失毁损了。从会计角度来讲,没有取得该劳保用品,也没有用在员工身上,不能计入相关费用。但是如果该业务不是真实的业务,比如发票是劳保用品,但其实不是,这样风险就比较大。
专利侵权诉讼主要需确定原被告主体资格、权利状况、侵权事实、损害后果、诉讼管辖和诉讼时效等问题。商标专用权的时效性即为有效期,是指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在某一法定时间内受到保护,这一法定时间就称为商标的有效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现有一问题,关于固定资产应该以多少金额可以界定为固定资产,现会计准则里对于具体金额也无要求。我司现在固定资产折旧若超RMB 1万(未税)记入固定资产,总部policy 1万美元,若我司按总部要求更改,中国的会计和税务上是否允许?您说的非常正确,新的会计准则不再对固定资产金额作出规定,只是强调了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同样,中国税法也未对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金额作出强制规定,也是重点强调了使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