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理论成果,是指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取得的新发现、新学说,其成果的主要形式为科学论文、科学著作、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等。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只是考核近三年的科研项目,主要体现在RD研发表格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这个对中介机构和企业来说,都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到现在为止,没有一家中介机构解释是一样的,都是对他的概念进行各自理解的基础上分析后,得出一套自己的理念。
加快产学研合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平台支撑。以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中心,以机制体制改革为重点,大胆开展改革探索,最大限度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有效促进人才流动和培养优秀青年人才。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六种转化方式中,其中三种就属于科技成果转移,即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和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这表明科技成果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同等重要,且密切相关。同时,为接下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和《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出台埋下伏笔。在起草条例草案时,也是采用《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条例》的标题。
科技成果可分为三大类型:基础理论成果,是指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取得的新发现、新学说,其成果的主要形式为科学论文、科学著作、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等。
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取得股权或出资比例,对科研人员实行事前产权激励与事后成果转化奖励,适用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也是不同的。换句话说,如果科研人员不是国家设立的高校院所的在编正式职工,即非在编人员,以及国家设立的高校院所以外的其他科研机构的人员,就不能享受股权奖励递延纳税政策。也就是说,科研人员以其享有的部分成果所有权作价投资取得了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或出资比例。通过分析比较,个人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还是按照财税〔2016〕101号文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比较好。
设备与工具开发。开发、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可能需要用到新的专用设备、工具等手段,必须进行专门的开发,包括设计制造新的更先进的专用设备和工具,对现有设备、工具进行改造和更新。这往往与工艺开发同步进行,设备与工具开发的进程直接影响到工艺开发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