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春节期间外地旅游产生二万元的费用 包含机票住宿餐费 不属于公司员工 工资不在公司 怎么入账?不能入账,福利费是公司职工,股东不能
老师,能否给一些关于外籍人员个税申报中,境外社保费用是否交个税的政策和制度?《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因此,对该中国公民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依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税款,其应纳税额中可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关于外籍人员申报,主要涉及个税的规定。
老师,公司自建宿舍楼供员工免费住,那该宿舍楼折旧费应该通过福利费和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吗?正常情况下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房屋免费给员工居住,不确认为个人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以报销或现金形式给予员工的住宿费,则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外籍员工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贵公司销售空调一并提供安装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而不是兼营,安装服务也一并按照货物销售缴纳增值税,相应的,如果是请外部安装单位为贵公司提供安装服务,贵公司可以向该单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发生退货的,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班车、食堂、年节实物福利等福利费项目是否都应并入工资薪金中计算个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十条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另外,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2012年5月7日对此解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民办学校为老师定制工装,列入职工福利科目,依据国税局2011-34号可以睡前扣除,可是员工是否缴纳个税没研究懂。请指教 如果是统一定制的话,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