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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营改增相关问题

1位顾问回复450人看过

您好,房地产企业老项目,现在选择简易征收。5月收取了客户首付款,请问是否可以给客户开具5%税点的首付款发票。根据细则,先预征3%,在确认收入时开具5%发票。而仅是首付款到账,贷款未到账,我司无法确实收入。而如不开具首付款发票,客户无法办理贷款业务。

问题:

1.请问在收取首付款后是否可以开具5%税点发票?

2.相关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专业顾问回答

金丽
金丽服务年限:5客户评分:4.9 /5.0

资深税务顾问向TA咨询

1、我个人认为在收到首付款时,不能开具5%的销售发票,而应开具预售发票,待所有款项收齐后给客户换开不动产销售发票。客户可凭预售发票和销售合同办理贷款业务。

2、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收到预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预收款预缴税款(按3%预征率)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所有款项收齐后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结转确认收入的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补交差额税时(按5%与3%差额)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以上答复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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