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方为收款方,为享受税收优惠准备一次性全部开票,按合同2021年3月到期对方才付剩下的款,想问下会计分录的账务处理是否如图所示
你好,我们是设备生产企业,为了促进销售,我们提供设备分期付款业务,首付30%,剩余款项3年内等额本息付款,利率7%。
可以先计入工程计算,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时,借:主营业务成本,借:工程施工-工程毛利,贷:主营业务收入。
我司目前对1年内的固资完成前的付款均入预付款,未要求开票,待固资完工,一次开票。但总部目前提议固资应该按照付款比例分期开出发票,请问如此操作有何入账和税务风险?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想问清一下一下问题: 1)贵公司总部是美国公司还是其他国家公司?2)是贵公司从供应商处购入固定资产还是贵公司提供给客户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