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描述: 我司与青海某企业签订的“5*130t锅炉烟气脱硝BT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青海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合同标的物为不动产。该项目以于2016年11月份通过业主、当地环保部门验收。 项目合作方式: 本项目以BT方式投资、建设、移交,双方认可的BT模式是指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项目投融资、设备技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并承担期间的风险。即乙方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并作为合同总承包单位组织建设,在乙方按约定将本项目逐台改造完成并经环保验收后,甲方在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格式我们看得出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起点是“利润总额”。因此,营业外收入包含在利润总额之内。但申报表同时显示,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部分不征税收入减除,第6行“不征税收入”:填报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在税法教材里面有一段关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月均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免税。但在应试指南的练习题里面,并没有适用这一税收优惠,而是计算缴纳了税款,到底哪个正确呢?求解答 您好,本平台针对财税实务问题解答为保证您的提问得到更好的解决,建议您到相关途径寻求帮助。
营改增之后,各个环节对增值税的要求较高,如选用一般计税方式,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之后,相应的进项需要取得专票抵扣。上述变化,会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运作,营改增之前类似的挂靠收取管理费等违规行为,在营改增之后的操作空间更少,对于规范运作的企业更为有利。
我们公司日常收入会有少量广告,但以网络直播大型活动为主,直播服务费中包含了提供直播活动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甚至主持人等所有直播所需的制作费,并附带有在我们app推广的责任。这种情况我们是否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呢?合同举例如下图: yui631您好: 以网络直播的形式进行的广告也属于广告服务,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上述规定,机场发生了租赁行为,但未收到销售款项,但是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为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日期,因此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