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向境外提供服务的行业,有两种处理方式。1,零税率,就是出口退税,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并且退还以前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2,免征增值税,即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但以前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不退还。是这样吗
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我们为外国航空进行地面代理服务,经过税务专管员判定,我公司性质不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正常情况下,我们的供应商为我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用来进行进项税抵扣。但有类情况,一些供应商也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他们针对外国航空器进行服务有享受免税政策,因而拒绝为我司开具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0第10条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项目描述: 我司与青海某企业签订的“5*130t锅炉烟气脱硝BT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青海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合同标的物为不动产。该项目以于2016年11月份通过业主、当地环保部门验收。 项目合作方式: 本项目以BT方式投资、建设、移交,双方认可的BT模式是指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项目投融资、设备技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并承担期间的风险。即乙方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并作为合同总承包单位组织建设,在乙方按约定将本项目逐台改造完成并经环保验收后,甲方在
您好!长宁区商务秘书地址挂靠的费用,这个是不一定的,看您这边挂靠的地址具体是哪一个地址需不需要出具红本租赁证。
请教一下2014年的业务,营改增之前提供的建筑劳务服务,总包合同已经交过税了,之前没开票现在要开票,我们是其中的一个分包商现在要开票还要不要交税了,就是总包的营业税等都已交了,分包还要不要交 您好: 不可以开票了,如果开票则需要缴纳增值税,这个问题在于你们开票的时间与纳税业务发生时间不相符。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所谓“显著性”,是指商标能否被一般消费者判断为表明产品来源的标识,而不是普通文字图形或其他什么。各国商标法都对不具有显著性的商标进行了详细规定。除了对商品或服务有描述性的商标以外,3个或3个以下简单的字母组合通常被认为缺乏显著性;单一颜色、色块、简单形状也不具有显著性;普通常见的单词一般会被认为显著性较低。③不正当使用商标:这种情况是商标申请人恶意侵犯他人商标权,虽然被撤销无效了,但是其他商标申请人可以注册商标,坚持正当使用。
答: 您好,上海嘉定注册公司核名流程: 浏览器搜索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 点击商事主体登记注册 点击办理入口 注册实名账号 我要申请办理 点击商事主体设立登记(开办企业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