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流程为:基础设置——>人员登记——>报表填写——>申报表报送——>发送申报——>获取反馈。
问:1.员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会自动同步到“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会的,但前提是选择正确的代扣代缴单位,并选择由代扣代缴义务人扣除。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第十七条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税务处理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我公司10月发放工资,11月15之前缴纳个税,因为目前个税客户端是员工自己可以随时更改的,如果10月工资已经按之前的备案资料计算完毕个税,但个税系统里因为员工自行修改了信息,导致跟10月工资表个税不一致?这个应该怎么处理?你们不是代扣代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