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拿了一块工业用地,在上面建了部分4S店(还有一半尚未开发),然后出租,前几年是按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确认的租赁收入,现在营改增了,能不能调整为仓储服务降低税负?仓储服务与租赁服务的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什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同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按照上述规定,纳税人提供仓储服务应按物流辅助服务纳税,适用税率6%;仓库出租服务应按不动产租赁服务纳税,适用税率11%。